农民住房建设试点来了!长安新安、虎门威远岛、塘厦四村均上榜

2020-11-12         咨询热线:400-151-7897

日前,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印发《东莞市农民住房建设试点村(社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选取万江滘联、东城周屋、长安新安、虎门威远岛、塘厦四村及龙背岭等具有代表性的村(社区),通过引导土地集约利用、严防严控农房违建、加大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整治力度等措施,因地制宜的打造为管理规范、配套完善、品质优良的农民住房建设试点村(社区)。



全文如下:


东莞市农民住房建设试点村(社区)创建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战略部署,推动《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有关配套政策落地实施,在全市营造规范农民住房管理、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优化提升城乡风貌的良好氛围,根据有关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加强和规范农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为导向,选取一批具有代表性、针对性、时效性的村(社区),通过引导土地集约利用、鼓励统一建筑风貌、严防严控农房违建、加大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整治力度等措施,因地制宜提升农房建设品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一批管理规范、风貌统一、配套完善、品质优良的农民住房建设试点村(社区),为《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顺利落地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为全市村(社区)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价值追求提供典型示范。


二、工作内容


(一)标杆示范类。

结合“特色精品示范村”、“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区”等工作,深入挖掘一批规划引领有效、建设标准规范、建筑质量安全、人居环境美丽的示范村(社区),总结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通过组团调研、巡回宣讲、实地参观等形式,加大宣传曝光力度,以点带面,扩大示范效应,形成全市上下一心争创农民住房建设试点村(社区)的良好氛围。(推荐试点:万江滘联、东城周屋


(二)集约用地类。

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引导农房合理布局、有序建设,确保土地利用效益最大化。强化“拆旧建新”、“原址重建”等理念,统筹推动农民公寓及其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引导村民统一上楼、统一安置、集中居住,打造现代化乡村社区。鼓励腾退土地用于引进新产业、新业态,打造美丽宜居蓝绿空间,进一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推荐试点:长安新安、虎门威远岛


(三)连片统建类。

加强风貌管控、统一建设标准,引导村(社区)结合实际,加强对连片老旧危房改造、拆迁安置房统建等工作的统筹力度,拆除老旧农房、集中布局建设、提前规划设计、统一风貌样式,并加强停车场、休闲公园、绿化景观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开展连片农房统建工作,提升片区农房居住品质,建设美丽宜居的优质乡村生活圈。(推荐试点:谢岗南面、清溪荔横


(四)活化利用类。

通过报建限制、有偿回收、依法诉讼等方式,整理回收一批宅基地,分类逐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微改造”等方式,开展旧农房除险加固及外立面整饰,美化乡村风貌,提高乡村建筑物景观水平。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实行统租统改统建,打造一批主题民宿。进一步强化乡村历史文物保护,打造融合文化生态为一体的乡村景观,使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留得住乡愁。(推荐试点:横沥村头、塘厦龙背岭、道滘大岭丫


(五)违建管控类。

压实村(社区)责任,切实做好宅基地和农房建设巡查处置。鼓励建立群众有奖举报机制,对经核查属实的线索举报人给予奖励。建立农房违建即时上报机制,将有关违建线索第一时间上报镇街有关部门,果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筑牢农房违建管控的“第一道防线”。(推荐试点:塘厦四村、长安厦岗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农民住房建设试点创建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在全面加强农民住房管理背景下提出的重要工作举措,将由市农民住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各试点村(社区)及所在镇街,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属地先锋,必须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主要领导要认真组织、加强统筹,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合力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镇街要在建立镇街农民住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基础上,保证一定人员力量,专职负责农房建设试点创建工作,通过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等,组织指导试点村(社区)制定试点创建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细化创建内容,按照时间节点,倒排任务,强化落实。


(二)强化政策倾斜。

市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城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要充分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对试点村(社区)创建工作中涉及报建、规划、登记等重点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加强协调联动,推动试点工作早现成效。同时,积极帮助有条件的试点村(社区)向国家、省相关部门申请创建宅基地管理、农房管控、乡村旅游等方面的示范点、先进村,推广试点经验,形成东莞特色品牌工作。


(三)强化资金倾斜。

市住建、农业农村等要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统筹力度,在“特色精品示范村”、“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区”等专项资金中调剂整合,对试点村(社区)在活化整饰、风貌管控等方面成效突出的,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并由属地镇街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鼓励试点村(社区)引进社会资本参与试点建设与运营维护工作,进一步强化试点资金保障力度。


(四)强化宣传引导。

综合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和宣传阵地,加强对规范农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生动反映试点创建带来的新气象新成效,反映农村村民的新生活新风貌。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入户宣传、主动答疑等方式,动员广大村民关注、支持和参与农民住房试点各项工作,切实营造各级重视、各界支持、群众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东莞市农民住房建设试点村(社区)汇总表:



 


凡注明"来源:购房之家的稿件为本网独家原创稿件,引用或转载请注明出处。
关键词: 深圳房市

楼市资讯

楼讯排行

  • 团购报名:免费专车接送/专属顾问 / 深圳房市 咨询热线:400-151-7897
    线上专属礼包 / 限100套 / 专属顾问 / 专车接送
    优惠条件:每天网上预约看房前10名客户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