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结合广州实际,提出66条具体措施,细化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施工图”和“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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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方案》提出,广州要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和平台建设,包括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落地,加快推动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
目前,广州正在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做好交易所落地及交易品种研究储备。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机构在南沙区设立经营机构;推动在南沙区设立港澳保险服务中心,为在内地工作或居住并持有港澳保单的港澳居民提供人身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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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方案》提出,广州支持港澳金融机构参与广州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平台,推动广州绿色金融创新经验向粤港澳大湾区复制推广,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相关标准,并逐步向国际标准接轨,进一步吸引国际投资者。充分发挥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的平台功能,搭建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权益与金融服务平台,加快推进碳排放权及其他环境权益交易,稳步推进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基于林业碳汇的生态补偿等碳金融业务创新。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外汇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以外汇或人民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权交易。
便利港澳居民
在大湾区的内地区域购房
促进粤港澳大湾区
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
提升本外币兑换
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
是《行动方案》的重要内容。
《行动方案》提出,支持广州地区银行在宏观审慎框架下,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支持广州开展不动产跨境抵押登记,试点允许港澳居民将其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内地区域购买的自住住宅抵押给港澳银行,便利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内地区域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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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金融业人士认为,这一政策的落地,给港澳居民在大湾区投资置业、创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政策保障。不仅为港澳居民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跨境不动产登记抵押服务,也进一步推进了粤港澳三地在金融方面的深度合作,促进大湾区人流、物流、资金的流通,对促进大湾区经济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